欢迎访问 武汉市洪山区建筑业协会 官方网站!
联系电话:027-87426741
政策法规
中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央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 提取标准拟改为2.5%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的说明》显示,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各地区普遍反映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矿山工程、铁路工程等建设施工企业提取标准相对较低。同时,相关部门、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纳入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呼声较高,《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统筹各行业安全投入需求、结合目前部分省(市)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入测算基础上,对部分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做出适当调整。同时考虑到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性以及各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差异性,允许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投入实际需求提高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

    比如就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对矿山建设、铁路轨道建设工程的计提标准均作了适当提高。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结合工程造价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应根据实际工程建设前期所需、完工程度进行提取。